2025年5月5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全票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H.R.1540),以终止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长达数十年的迫害。该法案包含:制止中共国家支持的活摘器官行为,特别是针对法轮功学员及其他良心犯;对参与或协助活摘器官的中国境内人士实施制裁。
法案由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提出;得克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泰德‧克鲁兹(Ted Cruz)则在参议院推出配套法案。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动作。自1992年自中国长春传出后广受欢迎,1999年前,修炼人数达7,000万至1亿人,超过中共党员人数。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出于妒忌与恐惧,于1999年下令对法轮功进行灭绝式迫害。
相关调查与国际报告证实法轮功学员是中共非法器官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当前,中共正加紧镇压法轮功,并试图通过宣传和法律战消除国际关注。
一、法案主要条文与美国政策方向 :
- 只要中共仍然掌权,就避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器官移植领域合作。
- 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启用制裁,终止中共以国家力量支持和推动的活摘器官。
- 与盟友合作,揭露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与国际社会协调,启动因阻止中共(活摘)器官犯罪而必要实施的针对性制裁和签证限制等项目。
二、法案制裁措施具体内容 :
美国总统须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内,向国会提交名单,列出“明知故犯地直接参与或协助活摘器官”的个人;名单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持续五年。
列入名单者将受到制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入境、签证作废及移民福利终止,另可处以最高100万美元刑事罚款、20年监禁和25万美元民事罚款。
此外,美国国务院、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及国立卫生研究院需在一年内提交报告,详述中国器官移植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其对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的影响。报告将涵盖移植数量、器官获取时间、来源途径,以及过去十年中美合作或资金支持情况。
法案已在众议院通过,接下来将提交参议院表决。若参议院通过并获总统签署,法案将立即生效,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法规。总统可基于国家安全或人道主义理由豁免个别制裁对象,但须每四个月向国会报告一次。
法案主要起草人、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表示,这项立法体现了正义的共识:“即使在政治分裂的时代,我们也能就此达成一致。这种野蛮行径必须受到惩罚。美国必须发挥领导作用,引领世界正视这一问题。”
众议院中共问题特别委员会成员、佛州共和党众议员格斯·比利拉基思指出:“制裁强摘器官的实施者是我们的道义责任。我们必须为生命的神圣与尊严挺身而出。”
民主党众议员帕特·瑞安也表达支持:“我将继续全力打击器官贩卖和宗教迫害,无论这些罪行发生在哪里。”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持续超过25年。美国国会此前已五度通过决议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 :
1999年11月18日 ,第218号决议案;2002年7月24日,第188号决议案;2004年10月4日,第304号决议案;2010年3月16日,第605号决议案;2016年6月13日,第343号决议案。(也呼吁制止活摘器官,但无法律约束力。)
《法轮功保护法案》是首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案,其通过将使美国政府有责任记录与制裁参与活摘器官者。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宁平博士表示:“《法轮功保护法案》一旦实施,将成为国家法律,要求对中国的器官移植实践和政策进行严格制裁, 这些人将遭到签证限制和资产冻结。”
他补充说:“从最简单的层面来说,《法轮功保护法案》的名称中包含‘法轮功’一词,可让那些可能不了解法轮功的人,了解到中共数十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
《法轮功保护法案》获得通过的前几天,美国众议院就另一项相关立法——《停止强摘器官法案》(H.R.1503)展开辩论。
新泽西州共和党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痛斥中共行为为“伪装成医疗的谋杀” ,他说:“设想一名年轻的维吾尔族人或法轮功学员被推入无菌室,遭遇器官被活体摘除的命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罪行之一。”
史密斯引用国际法庭专家杰弗里·尼斯爵士的研究,指出中国的强摘器官行为“遍布全国” ,受害者常被摘除多达六个器官。
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佛州共和党人布莱恩·马斯特指出,该产业“建立在谋杀之上,是对人类尊严的攻击。” 他说:“人体不是商品,不是货币,也不应被买卖。”
马里兰州民主党众议员约翰尼·奥尔森斯基呼吁国会同仁支持两项法案,并强调:“我们必须揭露这些罪行、追究责任,并采取有力措施。”
尽管这两项法案在上届国会已通过众议院,但参议院未予行动。佩里和史密斯对此表示遗憾,他们指出,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无数受害者可能已被夺走生命。
“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中共有多少人因此丧命,”佩里表示,“这不是终点,但我们必须为正义发声,这是一小步,也是必须迈出的一步。”